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布實施《互聯網電視數字版權管理技術規范》廣電行業標準(GY/T 277-2014),規定了互聯網電視內容分發數字版權管理的內容封裝格式、權利描述與授權、權利獲取協議、信任與安全體系的相關技術要求。該標準主要來自ChinaDRM,主要的核心技術來自北京數字太和等公司。
據了解,《互聯網電視數字版權管理技術規范》適用于互聯網電視內容分發過程中的版權保護。而總局對視頻保護技術進行了大量研究。
目前,OTT盛行引發了單屏到多屏的變化。2013年開始,國內外OTT TV發展得非常快,特別是以wifi家庭傳輸方式為代表,家庭成員使用智能終端進行多屏娛樂,這種模式在2014年顯現出更快的發展趨勢。
隨著OTT TV的迅猛發展,版權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現在針對不同的分辨率,不同屏幕,不同的渠道,版權收費方式也是有區別的。接入家庭網絡的安全,終端的安全管理,內容安全管理和用戶安全管理,這些在傳統廣電和電信運營商的訴求在OTT TV時代也是一樣的,主要是要求有一個付費的良性商業模型。
在新的時代,原來運營商關心的是管到終端,管到用戶,沒有管內容的。未來可能內容也要被保護。如今互聯網通過家庭wifi路由器可以覆蓋到所有終端,包括電視機、OTT都可以覆蓋。其中,最新的智能電視,在聯網后,就能像電腦一樣,可以觀看在線影視、下載安裝軟件,或者進行語音或手勢識別等應用功能。
標準的實施,對于盒子領域和智能電視來說,可能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互聯網電視數字版權管理技術規范》廣電行業標準(GY/T 277-2014),是總局發布正式發布與實施的第一個與互聯網電視相關的行業技術標準,為互聯網電視行業的規范發展開了一個好頭。